长春理工大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5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举办长春理工大学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复制链接]

41

主题

74

帖子

338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3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7-18 10:55: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巩固和营造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氛围,加大提升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学校团委决定举办长春理工大学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4年9月——2015年5月

二、参赛对象
长春理工大学全日制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三、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一)参赛资格。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赛,大赛组织委员会将对参赛作品资格作严格审查。
(二)参赛作品要求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仅限本科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应在15000字以内,每篇学术论文应在8000字以内;
3.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B两类。A类: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三)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初赛作品申报日(2015年3月上旬)完成或即将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含两人,下同);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均须为本校全日制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人。集体作品在竞赛进行的过程中如果有成员改动,需要向学校上交《成员变更申请表》,提出申请。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科生作品或硕士研究生作品。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参赛作品必须由长春理工大学一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指导教师推荐,并填写大赛组委会统一印制的《长春理工大学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以下简称《作品申报书》)。

四、日程安排
1.报名阶段(2014年9月19日——2014年10月24日)
参赛学院到校团委网站下载《竞赛报名表》(附件1)。并于10月24日前将报名表提交至所属学院团委办公室。各学院团委将本学院作品汇总,并于10月30日前进行完学院评选,确定上报项目团队。每学院最少上报3支团队,并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2)交到校团委。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指定邮箱:tuanwei@cust.edu.cn。不同专业学生组成的创业团队可以直接到校团委报名。
2.初赛阶段(2014年10月)
各学院团委向校团委提交本学院的参赛作品和单独报名的参赛作品,由校团委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书面评审并确定立项名单。
3.培训阶段(2014年11月)
校团委将根据具体立项情况,有针对性地聘请学校科研骨干教师对立项作品进行理论与实践培训。
4.项目实施阶段(2014年11月——2015年1月)
各项目团队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完成项目的推进工作。
5.复赛阶段(2015年4月)
参加复赛团队于3月10日前向校团委报送修改、完善后的项目书一式五份。由专家评审组采用公开评审和答辩方式,确定决赛团队名单。
6.决赛阶段(2015年5月)
进入决赛的团队要报送全面完善和提高后的项目书文字版五份和电子演示稿一份(PPT制作),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需提供项目成品。评审专家采用项目书评审、公开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评审决赛作品和团队,最后确定获奖名单。

五、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校团委将根据参赛作品情况择优推荐参加2015年“挑战杯”吉林省及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团委要充分认识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对于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和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本次竞赛的组织、宣传工作,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2.注重实效。各学院团委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科技创新能力教育,帮助广大学生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3.注意事项。如果团队项目是建立在非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的基础之上,参赛团队必须在大赛初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31—85582203
联系人:杨旸老师
                                      二0一四年9月19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