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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金融学博士生学术论坛暨2017中国金融学博士生毕业意向交流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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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01:5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二届全国金融学博士生学术论坛暨2017中国金融学博士生毕业意向交流会
报名截止:2016年11月10日
会议时间:2016年12月3-4日
会议地点:厦门大学经济楼

论坛主题(但不限于):
货币政策与金融发展
金融市场与创新
商业银行与风险管理
公司金融
国际金融
金融工程
量化投资
金融计量
保险与精算
资产定价

投稿邮箱:finance@xmu.edu.cn

参会对象:
1.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可获得金融学(或少数优秀的经济学或管理学专业)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或已毕业博士,均可申请参加本次会议。申请人需提交个人简历以及不超过2000字的博士论文摘要,未来研究计划及代表性的学术论文。
2.在读博士研究生(2017年8月31日之后未毕业的博士生),可提交学术论文,组委会将择优选取并邀请参与学术论坛。
3.有意向招聘应届博士研究生的高校及科研机构(以下简称“意向单位”),均可以报名参加本次会议。
4.其他有意向招聘应届博士研究生的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社会团体等(以下简称“意向单位”)。

组织方式与流程:
1.主办方发布会议信息,意向单位填写报名表并提供参会人员名单。
2.应届博士生填写参会报名表,同时向主办方提交个人简历、博士论文摘要未来研究计划(不超过2000字),及代表性的学术论文。
3.根据博士生报名情况及论文评审情况,主办方发布会议议程。
4.举办学术论坛,博士生宣讲论文。
5.意向单位与博士生进一步面谈。

费用:
1.本次论坛不收取会务费,报名参加并收到邀请函的博士生,主办方免费提供会议期间的住宿(12月2号、3号两晚)和用餐,并报销往返动车票(二等座)。
2.未收到邀请函的博士生或其他博士生若有参会意愿,也可报名参会,住宿费、交通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3.意向单位交通费、住宿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4.主办方将为报名参会者提供住宿建议,并为报名参会者提供会议期间的用餐。

主办单位: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共同主办单位(排名以拼音为序):
北京大学、东南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大学、复旦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暨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天津大学、西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山大学、中央财经大学
  
承办单位: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

联系人:
巫启明
联系电话:0592-2183588
电子邮箱:finance@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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